新年新气象 奋斗创未来******
元旦假期,天津市线下餐饮、旅游、购物等消费业态回暖迹象显著。图为2022年12月31日,市民游客在天津市金街步行街购物休闲。
新华社记者 赵子硕摄
“深海一号”二期工程海上钻井现场。
(中国海油供图)
走过2022年,迎来2023年,中国迈上奋进新征程。新的一年,网友满怀憧憬,他们相信,“明天的中国,奋斗创造奇迹”。
捷报频传“开门红”
新年伊始,捷报频传。
国产大飞机迎来新年首飞。据人民网微信公众号报道,新年第一天,东航全球首架C919国产大飞机,执行航班号为MU7809的验证飞行航班,从上海虹桥机场飞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这是自2022年12月26日以来,C919的第9架次验证飞行,也是在2023年的新年首飞。验证飞行主要是验证航空公司安全运行C919飞机的能力。国产大飞机C919是一款全新的机型,研发制造是“上半场”,转入商业运营是“下半场”。
重型燃气轮机取得新突破。据科技日报微信公众号报道,1月3日2时48分,首台全国产化F级50兆瓦重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在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园燃气分布式能源站并网发电,标志着我国步入自主重型燃气轮机领域运行阶段。重型燃气轮机是发电和驱动领域的核心设备,是一个国家重工业整体实力的重要象征。
新年伊始,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集中开工、加速推进,各地凝心聚力,奋战“开门红”。
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文章《稳投资,重大工程挑大梁》,展示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新作为新气象——
海下千米勘探深钻。1月2日,“深海一号”二期工程完成了第一口井的表层喷射作业。12口井的钻井总井深超过6万米,可使“深海一号”的天然气高峰年产量增至45亿立方米,相当于海南岛2021年天然气消耗量的90%。
胶东半岛山间筑坝。1月1日,国网新源山东文登抽水蓄能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为山东电网增加了60万千瓦优质调峰能力。电站设计年发电量27亿千瓦时,预计今年年底前6台机组全面投产。
在文章留言区,网友写道:“勠力同心、勇毅前行,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固根基,稳增长”“惠民生、利长远,重大工程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客户端报道称,“赶前抓早”开好局,“铆足干劲”抢先机,中国大地上,一个个重大工程项目高质量建设、高标准推进,正一步步把宏伟目标变为美好现实。新年的第一天,福州第一季度177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983亿元,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雄安新区首批市场化项目——雄安·电建智汇城迎来首期开园运营,40多家企业集中入驻……
开局之年活力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神州大地涌动着发展进取的蓬勃活力。
新的一年,复工复产加快推进。
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评论写道:机器转起来,工人忙起来,订单多起来,消费旺起来,物流跑起来……各地按下经济恢复“快进键”,复工复产加快、复商复市回暖,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得到进一步激发,动能正在积蓄、活力正在释放。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发力,今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
据新华网报道,当新年的第一缕阳光洒向大地,青海西宁至四川成都高速铁路全线首座开挖隧道——红原2号隧道施工现场已是一片繁忙景象。岁末年初,“高质量发展”成为拓展回稳向上态势的关键词。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积极推动复工复产,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加快恢复,经济活力正在不断释放。
央视新闻客户端推出“开局之年看中国”直播。1月3日是2023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全国各地正在逐步推进复工复产。直播团队走进江西九江集装箱码头,看到工人正抓紧时间装运货物,送出新年新货;探访上海快递配送中心,跟着快递小哥开启“送送送”模式……
新的一年,消费市场加速回暖。
据人民网报道,刚刚过去的元旦假期,北京消费市场暖意融融。北京市商务局重点监测的百货、超市、专业专卖店、餐饮和电商等业态企业实现销售额35.3亿元,恢复至去年同期的83.8%。人来人往的餐馆,悠闲漫步的购物者,琳琅满目的商品,绚烂夺目的沉浸式展览,激情四射的冰雪运动……熟悉的、热闹的、生机勃勃的“烟火气”回来了,北京正在恢复往日的活力!
据央视网报道,元旦假期,各地消费回暖。在江苏淮安,非遗市集上商品琳琅满目,不少市民驻足购买。在四川广汉,60米长的夜市,卤味烧烤、经典小吃等各类美食吸引了大批食客。线下消费回暖,线上消费火热。商务大数据监测显示,“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首日零售额452亿元,比去年年货节首日增长6.5%,新年装饰品、葡萄酒、年夜饭预制菜等品类热销,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8.0%、90.7%和69.6%。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经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测算,元旦假期,全国国内旅游出游5271.34万人次,同比增长0.44%,按可比口径恢复至2019年元旦假日同期的42.8%;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65.17亿元,同比增长4%,恢复至2019年元旦假日同期的35.1%。元旦期间,城市周边游、近程游、休闲游仍是主流,冰雪、温泉、露营等高品质玩乐体验受到游客青睐。同时,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不断优化调整,中远程旅游实现稳步复苏。
在购物、餐饮、旅游、文体等消费市场的暖意中,网友真切感受到中国经济的韧性与活力。网友“静思”说:“餐馆开始排队等位了。”网友“杉木”说:“城市逐渐恢复到我们熟悉的样子。”网友“星空之约”说:“期待经济一步步回升。”
砥砺奋进新征程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不变的是万千奋斗者拼搏的身姿。今天的中国,奋斗铸就伟业;明天的中国,奋斗创造奇迹。
大江南北、城市乡村,许多人以奋斗开启新的一年。
在人民网上,一篇题为《各地干部群众迎新年——奋进新征程明天更美好》的文章写道,元旦假期,许多人还在辛苦忙碌。1月1日7时30分,中铁广州局深圳公司白云棠溪项目跨石井河首联底腹板正式开始浇筑混凝土,架子工覃振贵常年穿梭于钢筋森林中;1月1日9时20分,在湖北省麻城市沪蓉高速中馆驿服务区停车场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黄黄支队第六大队大队长柳智和同事们正在维持行车秩序……
在光明网上,一篇题为《他们,用劳动为新年起笔》的文章写道,元旦假期,许许多多劳动者坚守平凡岗位、埋头耕耘,以辛勤的劳动起笔2023新的一年。“欢迎乘车,兹莫格尼(吉祥如意)!新年好!”安全巡视、重点服务、问候新年,29岁的彝族列车长阿衣布卡在车厢里忙碌着。1月1日清晨,她值乘成都南开往昆明南的D851次复兴号列车。在她心里,能在新年的第一天为乡亲们服务,是一件重要且幸福的事。
梦在前方、路在脚下,惟有奋斗才能成就美好未来。
“走进充满希望的2023年,满怀信心、坚定前行,每个人都大有可为也将大有作为。”人民日报客户端一篇评论这样写道,如果你是忙碌在工作岗位的党员干部,可以用冲锋在前、奋战在先体现初心使命;如果你是劳作在生产一线的工人,可以用卓越的劳动争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如果你是在田间地头耕耘不辍的农民,可以用辛勤的汗水获得丰收、保障粮食安全;如果你是引领市场潮流的企业家,可以用抢抓机遇、奋勇争先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如果你是奋战在创新攻关中的科研人员,可以用潜心钻研、矢志创新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加把劲……国家发展为每个人走好自己的路、做好自己的事提供了舞台和机会,而每一个人向着梦想的努力奔跑,将会让中国始终充满勃勃生机、旺盛活力。
新华网发表评论指出,以奋斗为笔,我们书写极不平凡的2022;以梦想之名,我们拥抱充满希望的2023!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得到极大激发,中国人民的志气、骨气、底气得到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焕发出蓬勃生机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踏上新征程,向着新的奋斗目标砥砺奋进,明天的中国一定会更加美好。(潘旭涛)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