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中下旬以来,河南各医院陆续迎来新冠患者重症救治高峰。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郑超 魏浩 李彬 任倩倩 龚振 林辉 文 医院供图
连轴转抢救病人、满负荷运转、千方百计扩充重症床位……2022年12月中下旬以来,河南各医院陆续迎来新冠患者重症救治高峰。据省卫健委最新数据,全省二级以上医院ICU重症床位从13635张扩充到21771张。
医疗机构内其他科室医务人员在进行培训后,支援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科,重症救治医护人员数从26134人增加到33171人。重症高峰已至,医护人员迎来“防重症”的关键时期。ICU,如同一道生死之门,见证着一个又一个医患人员迎难而上、与死神搏斗的瞬间。在ICU的十二时辰,有哪些揪心时刻?又有哪些值得记录的画面?
子时23:00-01:00
“医护轻伤不下火线,病床也是一分钟不停歇地连轴转。”
河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总护士长朱世超说,从2022年12月中下旬开始,原本已接近满负荷运转的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心ICU迎来了病人高峰,每个病区的床位数迅速扩充,又增设ICU六病区,医护人员争分夺秒与死神赛跑,抢救患者的生命。
丑时01:00-03:00
凌晨2点多,河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内暗化环境,关闭不需要的灯光,而值班的医护仍不能停下忙碌的脚步,彻夜不眠守护患者健康。
寅时3:00-05:00
凌晨3点半,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急重症医学中心东院区ICU,一直在忙的医护人员才有空停下来歇一歇。
卯时05:00-07:00
清晨的阳光洒进病房,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ICU护士正在登记病人信息。该院从2022年12月初就迎来重症救治高峰,最多一天有15个病人入住,目前有69个患者在救治。
辰时07:00-09:00
8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急重症医学中心东院区ICU,当班护士在给一名新冠感染重症患者喂饭。最近河南省中医院收治的病人,基本都是新冠感染的重症和危重症病人,70岁以上的占80%以上,大部分合并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肾功能不全等基础病。
近期每天新入科4—6个病人,在院病人数24—29人,河南省中医院核定床位数24张,2022年12月上旬刚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那段时间,每天新收治病患数量在10人左右。
巳时09:00-11:00
在郑州市中心医院ICU,6名医务人员齐力帮助俯卧位患者通气。
河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二病区护士王鲁在值夜班时,还收到一名94岁高龄的老奶奶赠予的诗词。这位老奶奶转出ICU的当天,再次赋诗一首向主管医生朱宁、病区护士长夏明以及全体医护人员表达感激之情——“行走如飞,来去匆匆。救死扶伤,大道通行。老树枯枝,借力更新。人才济济,祝我脱困。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活着出去,设宴酬宾。”
郑州市心血管病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综合重症监护室的医生,正在对患者进行床旁超声检查。临床医师通过该项检查快速、及时地监测病人病情的发展,进而指导患者的诊断和治疗。
10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SICU主任孟鹏飞、护士长陈亚君及相关人员正在查房,针对每一名患者的病情,专家们都充分讨论,并制定精准的治疗方案。
午时11:00-13:00
河南省胸科医院呼吸病医院呼吸重症监护病房(RICU)主治医师庞晓倩,怀孕9个月了,仍然坚持在一线。
中午,她匆匆吃了碗泡面,又投入到新冠感染患者的救治中。河南省胸科医院呼吸病医院呼吸重症监护病房(RICU),另一位医生正准备吃个泡面凑合一下,结果突发抢救,紧急开展工作,没顾上吃泡面。
护士们忙碌地为患者吸痰、翻身、导尿以及配合各项抢救……
自2022年10月以来,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全体医护人员紧绷一根弦,时刻冲锋在一线。尤其是面对新冠感染患者的重症监护治疗,医护人员克服人员紧缺、各项任务繁重等困难,不分昼夜用实际行动守护患者生命健康。
11点多,郑州颐和医院ICU,护士为患者刮胡子。
未时13:00-15:00
郑州市中心医院ICU医生连续工作6个小时,忘记及时订饭,同事把自己的午饭给她分了点。
28岁的郑州仁济医院ICU护士张逸民,怀孕8个月仍在坚守。
申时15:00-17:00
“爸,每天早上护士都有给我们说您的恢复情况,也看到给您录的视频啦!您要加油啊!”
1月9日下午,河南省肿瘤医院重症医学科主管护师杜瑞云帮助患者通过手机视频和亲属“见面”。
在工作高饱和状态下,医护人员对患者无微不至的照护仍丝毫未减,每天都会为患者修剪指甲,为病情条件允许的患者洗头、刮胡子、修剪头发等。
“即使再忙,我们也尽量把人文关怀、护理细节做到极致,让患者在住院期间留下温暖的回忆。”河南省肿瘤医院重症医学科护士长尚晓辉说。
酉时17:00-15:00
18时,河南省中医院ICU,一名新冠感染重症老人大便干结,出现了腹痛腹胀的症状,护士正在用手帮助老人排便。
戌时19:00-21:00
郑州仁济医院ICU护士王卫红,连续工作20多个小时,因为常错过饭点,加上劳累,突发胃疼,不得不临时输液治疗。
亥时21:00-23:00
在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ICU,护士正在为新冠患者进行俯卧位通气和叩背排痰治疗。
深夜,ICU的患者已沉沉睡去,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ICU病区内的护士,正在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并实时记录护理特护单。
感谢河南省胸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中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郑州仁济医院、郑州颐和医院为本次采访提供的宝贵素材。为了生命坚守ICU的每一个你,都值得拥有最热烈的赞美!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